前一段时间出了一件特别令人寒心的事情,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任雪,任雪因为被矿长诱奸而将它的小女儿杀害,后来许多人都为了调查这件事情做了些研究,在1993年的时候任雪被因故意杀人罪而被枪毙。

1、任雪

任雪,女,汉族,1971年出生于河南省新安县,因被矿长诱奸等问题于1991年将新安县矿长的小女儿丁某某杀害。1992年夏,被河南省新安县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任雪家人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不久便执行枪决。2006年,河南平顶山一位好奇网友曾到新安当地实地考察,事后写过一篇任雪家乡寻访记,其中详细记载了任雪老家的当地的老百姓的记忆。

老百姓的回忆是任雪被铝矿矿长(就是小丁的父亲)欺负,为了安抚任雪答应给她好工作,并以任雪一家人的工作为要挟,不允许任雪报警。因为当时的矿长的权利就像是当地的土皇帝,故而任雪敢怒不敢言,为了家人只能委曲求全。后来矿长因为偷税漏税被群众举报,上头下来调查的工作组某人在铝矿招待所吃饭时,看见漂亮的任雪,一眼相中,并向矿长要挟,若矿长能搞定任雪,就不追究他的偷税漏税问题,否则,定要彻查到底。

矿长无奈,只能威逼利诱任雪,并说明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必将给她好的工作,而且会照顾她的家人的工作。事后,矿长及调查工作组都满载而归,可怜任雪依然是个临时的女招待。任雪幡然醒悟,原来自己只是矿长一个玩物。愤怒之下,伙同好友曹琳琳,骗出矿长女儿小丁,将其杀害。

2、相关新闻

1993年的一天,故意杀人犯任雪,被枪决,拍下了这个,算是留在世间的一点纪念。行刑时会要求犯人张嘴,这样子弹从后脑射入,口部穿出,大家看她是不是所说的就是任雪姑娘。我当兵在福建的晋江。一个美丽的侨乡。

那时我已经是第2年了,在晋江市看守所,离退伍还有2个月,国庆节刚刚到,我也是最后一次执行枪决任务,记的那天早上7点还没有到,就把我集合起来了,指导员给我们编了号码.然后我们就去拉犯人出来,他们都是今天12点前就要死的人,等到8点.警通中队的大东风已经在外面排好车队了。我在4号刑车,新兵把我要执行枪毙的犯人拉出来了以后,我整个傻了。

好漂亮的女子。我等会就要结束她。那个女孩子,很清纯...是那种看过去不用化妆就很漂亮的那种。我一见到她就有点喜欢上她了,无助。绝望的眼神,我也为她感到难过,很多战友都说长的很漂亮.(故意杀人)然后就架到了车上.开到纪严中学宣判,原来她毒死了4个人。

3、网友看法

本吧的大多数吧友,应该都认为任雪即便有罪,罪不至死,现在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任雪死得究竟冤不冤。首先,任雪故意杀人的行为中有使用烈火焚烧的情节,则应当适用情节严重即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刑罚。第二,任雪杀害的对象不是丁某,如果是,则可能构成义愤杀人的情形,这对于任雪的量刑是很有利的,但是任雪杀害的是无辜的丁某的女儿。

换言之,任雪即不是义愤杀人,更不是正当防卫,而只是单纯的报复行为。很多吧友同情任雪的遭遇,认为她的报复行为是惧怕胳膊拧不过大腿,可我想说,现有材料上不是表明任雪在临刑前还是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豪情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拼个鱼死网破,去报复真正欺压他的恶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