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三日对于我们中华儿女来说是一个十分沉重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当年的日本侵略者在南京屠杀了我们手无寸铁的百姓三十万。尸堆成山、血流成河,那是一幕中国人都不愿想到的画面。南京大屠杀公祭日的成立就是要我们中华儿女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简介

1937年的12月13日,侵华日军侵入南京实施长达40多天灭绝人性的大屠杀,30万生灵惨遭杀戮,人类文明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页。从1994年开始,江苏和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 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2014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了首个公祭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南京全城默哀。

历史背景

​ 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 1937年,日军占领上海后,直逼南京。国民党军队在南京外围与日军多次进行激战,但未能阻挡日军的多路猛烈攻击。1937年12月13日,南京在一片混乱中被日军占领。日军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指挥下,在南京地区烧杀淫掠无所不为。12月15日,日军将中国军警人员2000多名,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扫射,焚尸灭迹。同日夜,又有市民和士兵9000余人,被日军押往海军鱼雷营,除9人逃出外,其余全部被杀害。16日傍晚,中国士兵和难民5000余人,被日军押往中山码头江边,先用机枪射死,抛尸江中,只有数人幸免。17日,日军将从各处搜捕来的军民和南京电厂工人3000余人,在煤岸港至上元门江边用机枪射毙,一部分用木柴活活烧死。

18日,日军将从南京逃出被拘囚于幕府山下的难民和被俘军人5.7万余人,以铅丝捆绑,驱至下关草鞋峡,先用机枪扫射,又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骸骨投入长江。令人发寒。这是日军少尉向井和野田在紫金山下进行砍杀百人的比赛,野田杀了105人,向井杀了106人,但不知谁先杀到100人,所以胜负难分,重新再赌谁先杀满150名中国人。 后来发表的《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中写道:“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的来污辱这个城市”,他们“单独的或者二、三人为一小集团在全市游荡,实行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终至在大街小巷都横陈被害者的尸体。“江边流水尽为之赤,城内外所有河渠、沟壑无不填满尸体”。

据1946年2月中国南京军事法庭查证:日军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日军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中国军民被枪杀和活埋者达30多万人。

立法历程

2014年2月25日下午,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决定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重大意义

以中国国家名义进行正式纪念与公祭,其世界意义在于,促使人类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而避免出现哪怕是片刻的忘却与麻木,共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一起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促进共同发展和时代进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共同消除了威胁世界和平的法西斯邪恶势力,壮大了人类的进步力量,促进了全球的民族解放运动,对世界和平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任何历史都是现代史,都对现实有着巨大的警鉴价值,而对历史铭记,就是树起了一面镜子,无论是对企图颠覆历史的人,还是渴望和平的人,都需要这个镜子随时折射提示,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的“国家公祭”,小而言之是中国人对自己同胞的记忆、缅怀,是对国人应有历史价值观的培养;大而言之,是中国人在替世界保留的一份珍贵遗产,是中国人就此确立与国际社会相处的尊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