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是我国的土生土长的传统宗教,他们主张的是道法自然,无为而治,所求的是天人合一,得道成仙,它的代表人物就是太上老君,不过太上老君只是神话故事里的人物,实际上道教也就是道家的创始人是老子,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思想家,接下来,就让我们具体认识一下道教,看看他们的道法自然到底是什么。

一、道法自然的简介

语出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观天之道,执天之行,道法自然,要求做到无为,并不是指无所作为,而是反对过多的人为干涉。它不反对依据大道的本性去行事,积极地行道修道。《阴符经》开宗明义第一句就说:“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所谓天之道,是指整个世界的根本规律。

观,则指人去考察、体验。了解天道,目的是把握天道,将天道运行的法则运用起来。做到这一点,便能控制外物,改造自身,便叫做执天之行。这是道教各种修仙方术的重要理论基础。按照这一观念,道教徒积极地寻找着各种体现大道的理则,试验过各种各样的改造自身和支配外物乃至鬼神(役使鬼神变化万物)的方法。

在中国的科技史、养生史、医药史上,都留下了丰富的遗产,有的还是具有世界意义的贡献。同时这种掌握大道后积极地支配外物的思想也奠定了道教的富于道术的特点。当然,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基础在于道,在于自然。凡是行事不是顺乎自然,想人为地窜等,违背自然的节律,决无成功的希望,更不用说妄意乱为了。

二、道法自然的寓意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照字面上的意思,“道法自然”就是“道的法则是自然”(自然是道的一个特性).其中的“法”字,义当同前面几句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的“法”,句式也是如此.将“道法自然”解释成“道自然如此”,既略去了相同用例的“法”字,也改变了与前句相同的动宾句式。

一些注释家将前面的“法”字解释为效法并保持了它们的动宾结构,但偏偏将“道法自然”单独处理,这是非常不恰当的,三国时代王弼对“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及“法”字作了前后一贯的注解:“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

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王]所以为主,其[主]之者[一]也.”(《老子道德经注》,见楼宇烈的《王弼集校释》,第65页,中华书局,1980年)这形象生动地显示了道家学派对世界的认识。

三、道家的简介

道家是中国先秦时期的一个思想派别。代表人物有伏羲、女娲、神农、黄帝、伊尹、许由、巢父、老子等。道家以道、无、自然、天性为核心理念,认为天道无为、道法自然,一切事物都有对立面,无所不容,不所不包,和谐统一等,据此提出无为而治、以雌守雄、以柔克刚等政治、军事策略,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

如哲学、逻辑、宗教、天体科学、伦理学、宗教学等,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化,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文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道教则是我国的宗教之一,东汉是形成,到南北朝是兴盛起来,道教徒尊创立者之一张道陵为天师,因而又叫“天师道”。后又分化为许多派别。道教尊老子为祖教,尊称其为"太上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