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奴这个只在古代出现的名词,没想到在当今的社会中竟然也存在。2013年的福州性奴案、2011年的河南洛阳性奴案等,都是关于女子被非法拘禁,然后当性奴的刑事案件。今天世界奇闻网小编要给大家讲的就是13年的福州性奴案,下面就来看看案件的经过。
7.29福州性奴案
案件名称:7·29福州狗窖性奴案
事件时间:2013年7月29日
案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狗场地窖)
犯罪人:郭某(男)
受害人:小丽(女)、曹某(女)
案件概括:2013年7月29日,福州某演艺公司老板郭某将小丽、曹某两名女子非法拘禁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狗场地窖)内,将她们当做长期的性发泄工具,就这是福州性奴案的大致概括。下面在来看看具体的案件经过。
路边广告让其陷入魔掌
2013年7月29日的上午,暑假在家休息的小丽想到福州打暑期工(那时的她只有15岁),通过路边的广告电话认识了福州某演艺公司老板郭某,郭某称可以为其提供工作。起初,郭某带她到出租房里练舞,偶尔一起到娱乐场所看模特走台。2013年7月29日上午,郭某说有一个白天演出机会,可以赚270元。她中午去找郭某,但却被带到半山腰一处院子里。郭某威胁她,“这四周都是坟墓,进来的人是出不去的。”
接下来,小丽面临人生中最难堪的一幕:当着她的面,郭某与另一名女子(曹某)发生性关系,还不停的要她学习,事后,郭某将那名女子关进地窖,又要与她发生性关系。“我说正处于生理期,只可以抱一抱”。不久,郭某接到电话走了,将她锁回地窖里。一个小时后,小丽估计郭某离开了,将铁链从地窖里挣脱,逃了出来,最后报警,这就迁出了福州性奴案的秘密。
“小姐”遭到强奸和毒打
曹某本来是福州一家桑拿场所的“小姐”,因为郭某常去她们的桑拿的店子里面,所以就认识了他,那天他说带我去高尔夫球场玩,并承诺给1000元补偿。却把我带到狗场木屋里。接着郭某出去又带来一名女孩(小丽),要求她们伺候好他,否则就打死她们。在小丽女孩面前,郭某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外面是荒郊野岭,呼救根本没人听见,逃跑只会遭来恶打,我不敢反抗,只能一直在哭。”曹某说,事后她被关进院子里的地窖里,脚上锁着铁链。她不肯下地窖,遭到郭某的殴打,扯头发撞墙。晚上9点多,郭某向她索要钱,没要到钱就走了。直到次日凌晨3点多,民警将她解救出来。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用铁链等工具将小丽与曹某拘禁在地窖中,非法剥夺二人的人身自由,是非法拘禁,且违背二人的意志,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要求对方与其发生性关系,犯强奸罪。对小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以强奸未遂认定。在非法拘禁期间,郭某向曹某索要钱财,在逃离现场时一并带走两被害人的手机,其行为触犯了抢劫罪。数罪并罚,被晋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