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杀女民警?这几个人可谓是无法无天了,在2010年的温州就发生过一起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件,其手段异常残忍。是什么导致他们做出如此罪恶的事情的呢?警察是人民的保护神,苍南女民警汪茜茜竟遭到奸杀。下面就来看看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具体事件经过。

10.7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

事件时间:2010年10月7日

事件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被害人:汪茜茜(苍南县公安局女民警)

犯罪人:施正赞(男)、叶长锋(男)、吴正查(男)

判刑结果:三人均被处以死刑

案件概括:2010年10月7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女民警汪茜茜被3名劫匪绑架,最后遭到残念的奸杀。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轰动了整个中国,3名犯罪人行为恶劣,手段残忍,最后均被判处死刑。

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案件经过

2010年10月7日下午,37岁的美女警察汪茜茜驾驶着自己新买的宝马X1轿车准备去接女儿放学。经过老参茸市场后,下车买了菜,却没想到在停车场开门上车时被等候多时的施正赞等人强行控制在车内,驾驶着她的宝马X1,迅速逃离现场。

被劫持后,面对3个有凶器的歹徒,汪某没有做无谓的反抗,很配合。在车上他们在搜她身上的财物时,在她包里发现了警官证。在劫取汪某某身上现金1870元、银行卡,逼问密码后在ATM机上取现2700元后,3人商议决定杀死警察汪茜茜。

施正赞等人驱车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埋尸地点。在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处,叶长锋、吴正查利用锄头和畚箕挖坑,准备掩埋汪某某。在此期间,施正赞还将汪茜茜强奸。随后,施正赞等三人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汪某某杀害。在掩埋过程中,为确保汪茜茜死亡,3歹徒轮流使用锄头击打汪某某头部。这就是整个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的全部经过。

遇害前哀求放过我

在朋友的眼中,汪某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有一个令人敬佩的职业;有一个能干的丈夫;更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在同事们看来,外貌出众的她是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此时汪某被捆在后备厢里,车往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的埋尸地点开。在一条山路边,车停了下来。叶长锋、吴正查下车挖坑,施正赞则在副驾驶座强奸了汪茜茜。

“求求你放过我吧,家里的孩子不能没有母亲。”挖坑过程中,汪某苦苦哀求。3人不为所动,先后用手掐她脖子,再用绳子勒。拿走汪某身上佩戴的玉坠、戒指和万宝龙手表后,3人将她扔进坑里。怕汪某没死,3人各用锄头在她头上狠狠地敲了两下。

3歹徒作案累累

2010年9月份,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还7次在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平阳县萧江镇、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等地预谋和实施抢劫,其中4次预谋抢劫因故没有实施,3次抢劫3名妇女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2011年5月5日上午,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分别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对3人均执行死刑。2012年6月,三歹徒已被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