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性奴案在当时是非常引起公愤的一件事,这件事在那会非常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在福州当地一男子竟想囚禁两个女子成为自己的性奴,并且把她们关进了狗窖里。福州性奴案的两名女子里竟然还有一个是未成年,但是多亏这个女生的沉着冷静保护了自己,也帮助到了别人。
福州性奴案
7·29福州性奴案,是指2013年7月29日位于福州晋安区新店镇发生的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和抢劫罪案件。一个是15岁少女,一个是夜场桑拿女子,福州某演艺公司老板将两名女子拘禁在晋安区新店镇一个偏僻狗场地窖里,准备当作长期发泄性欲的工具。曾经轰动一时的福州性奴案2015年2月3日宣判,郭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
被晋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判决后郭某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7月28日晚,他在睡觉前突然想要把小丽及曹某骗到狗场关起来,作长期的泄欲工具。第二天上午,他打电话给曹某,说要带她到后山高尔夫球场玩,并承诺给她1000元补偿。当天中午,他以演出为由将小丽骗到后山,关进地窖,然后开车去接曹某。到了狗场,他准备与曹某发生性关系时,
突然想起小丽,于是将小丽从地窖里放出来,让她坐在旁边观看,好好"学习",否则就打她。事后,他没有让曹某穿衣服,并让小丽去隔壁洗澡,洗完澡也不要穿衣服。其间,他将曹某关进地窖,返回屋里要求与小丽发生性关系。小丽说自己正在生理期,只同意穿着衣服抱抱。这时,他接到一个电话要离开了,就将小丽关进地窖。
福建男子狗场地窖拘禁两女子当性奴
福州性奴案具体经过:2013年7月29日晚7点多,福州新店镇涧田村的省农科院海峡现代农业示范园,老吴收拾工具准备回家,一个十五六岁女孩跑过来向他求救。“她身体发抖,没有穿鞋子,一只脚上绑着铁链,哭着向我借手机。”老吴说,当时他手机没电,但指明了下山线路。在老吴指引下,该女孩回到表姐的暂住处。“她一进门就扑进我怀里,号啕大哭。”
该女孩的表姐说。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个女孩叫小丽(化名)当年才15岁,暑假到福州打工赚零花钱。几天前,她通过路边广告认识了一家演艺公司老板郭某。她中午去找郭某,但却被带到半山腰一处院子里。郭某威胁她,“这四周都是坟墓,进来的人是出不去的。”不久,郭某接到电话走了,将她锁回地窖里。
一个小时后,小丽估计郭某离开了,将铁链从地窖里挣脱,逃了出来。在表姐陪同下,小丽带着民警,从地窖里将另一名被拘禁的女子曹某解救出来。“当时她只穿着内衣裤,身上多处被打伤。”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用铁链等工具将小丽与曹某拘禁在地窖中,非法剥夺二人的人身自由,是非法拘禁。
深圳性奴案女子遭强奸 被迫裸体关在狗笼
最先爆出这起“性奴案”的是深圳万科第五园一期的业主。2012年3月7日上午8时33分,网友“cwjhbfye”在论坛上发文《一期小滑梯那里用狗笼关押裸体女人》,帖文中称,女子是一名正常人,被变态男调戏完后就一直关在狗笼里,“有点类似于去年的性奴事件,只是这女的命大而已,竟然跑出来了”。年仅17岁的受害人韩某是湖南人,
在福建的夜场讨生活,通过福建某交友网“寻找SM”之类的帖子认识嫌疑人陈某,然后乘飞机从福建来到深圳。根据陈某的供述,他以9000元的价格将韩某约到深圳从事某种交易,他认为自己是花钱买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知情人士称,陈某平日即有性虐倾向,曾结交女性朋友前来该出租屋淫乱,并曾被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