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李豁子离婚》?这并不是一个热点新闻,而是我国著名的一首戏曲,也许在当下年轻人生活中,已经没有了戏曲的影子,但是戏曲是我们不可丢弃的传统文化。《李豁子离婚》讲述了一位少女被卖给大她27岁的人,两人生活中总是不合拍,男主叫李豁子离婚,长相丑陋的大老粗人,于是少女要和他离婚转告到大老爷的故事。下面就让小编来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戏曲《李豁子离婚》.

民国第一奇剧《李豁子离婚》

此剧有八奇:

一、时代鲜明。唱词中提到中华民国,乃至民国旗帜,以及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念都有涉及;

二、唱词俚俗共赏。唱词文雅有致,粗俗有情,彰显地方戏的特色;

三、人物形象鲜明。主角李豁子,包括豁子的老婆,人物塑造地合情合理,绝不牵强附会;

四、情真意切。剧目涉及豫西山区婚姻难的问题,无论哪一方的哭诉,都发自肺腑;

五、情节巧妙。戏剧无巧不成书,里面的换老婆,买卖老婆等问题,耐人寻味;

六、音乐伴奏别具一格。此剧的音乐伴奏,富有河南豫剧的传统特色,滑稽搞笑。

七、思想内涵深厚。此剧具有穿越时代的魅力,无论是民国,还是现在,婚姻问题始终是豫西山区的最大问题。关于婚姻之间的纠葛,依然如此存在。

八、此戏是出大悲剧。结尾以李豁子的失败告终,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李豁子是个有血有肉,可怜可恨的悲剧人物。惟其可怜,显出悲剧的重大意义。

《李豁子离婚》简介

作品名称:李豁子离婚

创作年代:民国时期

文学体裁:戏曲

作者:彭宏殿(词)、胡希华(曲)

作品成就:民国第一奇剧

《李豁子离婚》剧情介绍

《李豁子离婚》曲剧现代题材剧目。编剧万道同。 民国十六年(1927年),二八少女孙氏父母双亡,被叔父卖与李豁子为妻。李不仅比她年长27岁,而且相貌丑陋,性情粗暴。孙氏痛苦万分,终日啼哭。后经“洋学生”堂姐指点,方逃出家门,至县衙告状。

县长问明情由,终判孙氏与李豁子离婚。 该剧主要以丑角、旦角应工。喜剧效果强烈,生活气息浓厚,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建初期,在洛阳老城常演不衰。 该剧三十年代末,由洛阳曲剧同乐社(海神班)首演。朱双奇主演,编剧万道同。

关于李豁子的离婚传说

据说,李豁子是泌阳人,家里种有几十亩田地,腰里有几个钱,是远近闻名的富裕户。从前,乡下人只要屁股上有泥巴——有块田地,就打不了光棍。但李豁子“前鸡胸后罗锅、满脸麻子不分个、说话嘴里还跑风、走路屁股上下磨”的外表出乎所有人的想象。乡下沿袭“父母包办,媒妁之言”的风俗,在媒人极力撮合下,李豁子到45岁时才吹吹打打地把邻村如花似玉的孙氏娶进了家门。 新婚入洞房,孙氏见到李豁子的本来面目时,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后悔也来不及了,只能把怨气隐隐地藏在心里。结婚几个月,孙氏从不让李豁子近身。

别人风言风语地说孙氏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她自己也对下半辈子没有了盼头。 村里有个穷书生,寡言少语、眉目清秀,对孙氏早就馋涎欲滴。孙氏遇见书生,如干柴遇上了烈火,心里遂生起了疯狂的爱情。无奈何,孙氏只得与李豁子打道回府。 几千年的封建婚姻习俗,束缚着世人的手脚。孙氏没有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追求不到男女相悦、自由幸福的婚姻,但她勇敢地撞击了古老的婚姻模式。 李豁子与孙氏的方言唱词,带有浓重的驻马店式调侃,呈现了驻马店人的典型做派,让人觉出了传说故事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