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杀人烹尸案十分血腥残忍,竟然在劫财之后杀人灭口,还将尸体分尸放进高压锅煮压三天三夜,熬成了一锅人肉骨头浓汤。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吃喝过,实在太重口味,太血腥了。小编觉得这样的人就应该处以极刑,不能让他们再出来祸害。

一、血腥的杀人分尸案

湖南杀人烹尸案发生在2012年11月,凶手极度残忍。为了谋财,杀人后烹煮尸体三天三夜,并加入八角、桂皮等调味料,分多次高压煮烂,小编很怀疑他们都吃喝过,不然干嘛加那么多调味料,不应该只是为了煮烂吧,这样就有点多余了。

时隔八个月,湖南杀人烹尸案靠破。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韪。很显然,他们都明白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当初却就那么干了。这是很清楚的谋杀啊,手段还极其残忍。

2013年7月23日上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湖南杀人烹尸案进行开庭审理,刘越高的辩护律师认为,刘越高的行为应该以抢劫罪论处。公诉方表示,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案件的详细经过:

对有着犯罪前科又无固定工作的李某和刘某来说,手头紧张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为此,去年11月初,李、刘多次密谋物色一名有钱女子,劫财后再杀人灭口。家境较好,平时爱打牌且经常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又爱戴贵重首饰的中年女子刘英,因为是牌友,而成为了两人的“备选目标”。

11月19日晚,李、刘二人商议以李购买二手房需刘英提供参考为由,约她在荷塘区红旗广场见面。经不住李某的再三劝诱,刘英同意了,谁知竟是踏上一条不归之路。看房时,李晓、刘越高将刘园满推倒在主卧室的床上,用尼龙绳捆绑其手脚,用透明胶封住其口,将其随身携带的女式挎包抢走。在其挎包中,搜到人民币8800元,港币200元及银行卡、存折等物品,并将其戴带的一个黄金手镯、一对黄金耳环、一根铂金项链夺下。

李晓、刘超高还以死亡相威胁,逼刘园满写出银行卡的金额和密码,但除一张银行卡上有128元钱外,其它银行卡上均没有钱。两人感到通过银行卡弄钱无望,便用湿塑料袋封住刘园满的头部,致其窒息死亡。

得手后,李某拿着4400元钱走了,而刘某则用事先买来的刀和锤子将刘英的尸体进行了肢解,并将尸块加入八角、桂皮后分多次用高压锅煮压。随后,刘某用刘英的手机,给里面写有“姐姐”的号码发了条短息,让“姐姐”觉得刘英还活着。

为了躲避警方追查,在把尸块烹煮3天3夜后,刘某将煮熟的尸块骸骨以及刘英的衣物、挎包等用袋子分装好,与李某一道,分两次前往3地进行抛尸或烧毁,其中最远的抛尸地在湘潭。

11月22日,李、刘二人将从刘英身上抢来的饰品,以11500元的价格卖给鑫达寄卖行老板曾某,后曾某又以13380的价格转卖给个体商贩,从中谋利1880元。经鉴定,上述物品值18530.55元。

据查,李晓今年50岁,1997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刘越高今年48岁,1992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人均系湖南省株洲市无业人员。曾湘灵今年41岁,2000年6月3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长沙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