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痂之癖是一个成语,用来形容怪癖的嗜好。而嗜痂之癖原本出自于《南史·刘穆之传》中的故事,在聊斋异志中也有讲过。刘邕自认为疮痂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比鲍鱼还好吃,为了吃疮痂专门刑罚别人,然后吃掉他们伤口结出的疤……

嗜痂之癖的故事

南朝时有个人叫刘邕(yōng),出身官宦世家。他有个嗜痂之癖,就是喜欢吃伤口结出来的硬痂。别人看了都说恶心,刘邕还不以为然地说:“你们哪里知道,疮痂的味道就像鲍鱼那样鲜美!”听了这话的人,以后看见鲍鱼都想到疮痂,捂着嘴直倒胃口。

这一天,刘邕去探望一个叫孟灵休的朋友。孟灵休之前受了伤,伤口的痂刚刚结好,有一片脱落掉在床上,被刘邕看见,立刻捡起来扔进嘴里吃了。孟灵休看得瞠目结舌,正在发呆的工夫,刘邕已经摸着他的伤口找起痂来。有的痂壳还没有长好,刘邕也只管抠下来吃了,把孟灵休伤口抠得血淋淋的。

事后,孟灵休写信给另一个朋友,信里说:“刘邕今天来看我,把我看得浑身淌血。”刘邕身份高贵,他家的下属官吏很多。这些官吏经常有事没事被揍一顿板子,目的就是结出疮痂来供刘邕食用。这个故事讲到这里七桃也觉得十分恶心,以后大家遇到谁有类似让人反胃的古怪癖好,都可以说他有“嗜痂之癖”!

嗜痂之癖是否属实

对于这么重口味的一个典故,其实很多人都怀疑它的真实性,不会有人这么不正常吧?那么嗜痂之癖是否属实呢?嗜痂之癖出自于《南史·刘穆之传》:“邕性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后来蒲松龄的聊斋异志中也有提到“花面逢迎,世情如鬼。‘嗜痂之癖’,举世一辙。”

而在前文故事的后来,因为南康国相曾经得罪过他,那里的大小公务员不管有罪没罪,被他打个遍,他们的疮痂也被他吃个遍。但实际上,对于嗜痂之癖,可能更多的只是再说明刘邕对属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剥,而并非真的是刘邕真有这么不正常的嗜好。

从《南史》与《宋书》的记载看,刘邕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并非孟灵休之叙述,他只说刘邕到他家后“见啖”,弄得他浑身出血,并未涉及吃痂壳之事。然则孟灵休此语,可能是一种形容,一种曲笔,形容因刘邕之光顾,要招待可能还有不得不赠送的缘故而弄得他才穷力竭,遍体鳞伤,从而表示他的不满与愤慨。直到今天,人们还用“出血”形容金钱的付出。后来人们因孟灵休此信,讹传刘邕大吃孟的痂壳。

《南史》《宋书》传刘邕,寥寥二百余字,除了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遭王欣之奚落事;及南康国的公务员二百来人,不管有罪无罪,被他打遍外,就说他“所至嗜食疮痂”,走到那里疮痂吃到那里,实际说的是此人到那里,那里的人们就蒙受考掠敲剥,遭受深重的苦难,这个人的丑恶凶残可想而知,人们盛传他有“嗜痂之癖”,较之说他是“吸血鬼”,更为形象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