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夜我们都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初夜权又是什么意思呢?中国有记载,元朝存在一种野蛮的制度,就是剥夺女子的初夜权,甚至就连新婚的夫妇,娘子都必须先送到地主家里,让地主享受三天,再给送回去,简直就是欺人太甚,可怜的是平民怎么斗得过他们呢。

地主享受女子初夜权

中国民俗学开拓人,新文化运动的代表周作人,对于中国人闹洞房的风俗深恶痛绝,而且还在》谈龙集中写道,“又浙中有闹洞房之俗,新婚的首两夜,夫属的亲族男子群集新房,对于新妇得尽情调笑,无所禁忌,虽云在赚新人一笑,盖系后来饰词、实为蛮风之遗留,即初夜权之—变相。”这个初夜权就是说元朝的时候汉人新婚妻子还要得先送到蒙古保长(地主)家过三天,享受完之后再送回去给你。

元朝的这种保甲制,一直流传到了现代。元朝制度规定十户为一保,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保长,而这十户的财产和女人保长都是可以随时、随意取用的。汉人、南人都不得拥有金属刀具,而且十户人家也只能共用一把菜刀,平常还是放在保长家。这个初夜权也是保长所有,也就是说,不管哪一家的女子成亲,首先享用到女子身体的都会是保长。

但是初夜权的概念最开始是来自于中世纪的欧洲。当时欧洲人相信少女的第一次落红是不祥之物,会给男人带来厄运,只有高贵地位的领主才能抵抗这种力量,所以贫农家的少女都会自愿将第一次献给领主。在我南宋、西夏时期也有小范围的初夜权,因为西夏人普遍信佛,上层妇女往往会将自己的初夜奉献给有道高僧,以示虔诚。

无论是欧洲还是西夏,初夜权最大的特点是妇女“自愿”,而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汉人显然不会也不可能自愿,虽然当时的汉人只要有一口饭吃,不被逼到没有活路,就会逆来顺受继续忍下去,但是对于汉人女人来说,失去贞操比丢了性命更可怕;对于汉人男人来说,再窝囊,“夺妻之恨”也绝不能容忍。倘若蒙古人强行施行“初夜权”,别说他们能统治90年,可能连9年都统治不到就被推翻了。

其次,从元朝统治者的执政观念来看。元朝统治者在执政期间极力宣传贞节观念。有学者认为元朝“提倡贞节至极致”,一本《元史 列女传》中记载了烈女187人,其中贞节烈女竟达161人。从常理上看,统治者不可能一边宣传贞节观念,另一方面又制订律令来破坏它。

在蒙古人征服了中原之后,出于各方面的考虑,维持社会稳定成为他们稳固政权的第一要务,且元朝的朝廷中大臣有不少的汉人,如果 “初夜权”这样野蛮的律令能得以实施,社会必将大乱,汉人大臣也会强烈反对,从方方面面的角度看,“初夜权”决不可能实施。

最后,从蒙汉的人口比例来看。根据考证,元代人口大约有1亿2000万,其中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不过区区30万。这30万蒙古人中大部分是随着军队迁入的,他们的职业是军人,必须按照编制集中安家。其余部分的蒙古人虽然散落在中原各处,但是人数上已经少得可怜。在与汉人人数上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当时即使有“初夜权”的律令,蒙古人也有行使“初夜权”的权利,怕也是力不从心吧。

虽然“初夜权”没有作为单独颁布的律令,但不可否认,元朝统治时期是中国汉人最黑暗的时刻。所以不排除它成为蒙古统治者的隐性权利。毕竟在那个汉人作为奴隶的年代,尊严和自由的丧失让他们成为蒙古人待宰的羔羊,别说初夜权,即使是性命,也随时会被肆意剥夺。